苏州局首起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

2017-10-09 16:03         浏览数:1820
 

前不久,江苏省盐城市天地达邮政通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达公司”)诉苏州市邮政管理局请求撤销邮政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就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庭在对各方阐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合议后于830日宣布判决结果,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苏州局胜诉。此案也是苏州局自成立以来出庭应诉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在办理应对首起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苏州局高度重视,积极妥善应对,协同形成合力,确保邮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经得起司法程序的检验。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办案扎实有力。今年3月底,苏州局接举报称发现6辆喷涂“中国邮政”字样的车辆,疑似用于邮件运输以外的经营行为。经办案人员初步调查认定,以上车辆疑似冒用邮政专用标识。苏州局立案后,立即拟定执法方案,主动出击,于某物流园发现喷涂邮政专用标识的车辆,当场制作现场笔录,拍摄相关视频照片固定证据,并询问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

“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后,我们认定该行为属于冒用邮政专用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拟对该企业做出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苏州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处罚意见告知书送达后,该企业提出陈述和申辩。苏州局迅速召开案件讨论会,对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审慎研究后,对当事人意见不予采纳。5月,向天地达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苏州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针对被罚企业提出的“处罚决定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等申辩意见,苏州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办案部门、其他执法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召开案件讨论会。办案部门介绍调查经过和取得证据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针对处罚的法律适用和当事人的申辩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该局负责人充分考虑后做出最终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苏州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用了较大篇幅,针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透彻的说理回应,充分“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法。这也是苏州局坚决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以行政执法规范行业管理秩序的体现。

贯彻法治政府理念,积极开展应诉。6月份,接到姑苏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后,苏州局立即行动,积极筹备应诉工作。

作为江苏省市(地)级邮政管理部门的首个行政诉讼案件,此次应诉工作得到了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的大力支持,有效弥补了市(地)局初次应诉经验的不足。“省局相关处室积极指导我们准备应诉材料、梳理法律法规、查找指导案例,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应诉相关要求。”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同时,在准备应诉的过程中,苏州局还启动了协同应对机制,抽调各业务部门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共同讨论案情,预判突发情况,研究应对措施,学习答辩技巧,提前做好应诉准备。

在积极应诉过程中,苏州局的应对姿态令人称道。该局副局长王乐勤积极主动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并针对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亲自进行答辩,敢于“发声”,善于“发声”。王乐勤对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使行政相对人能够更加全面地理解行政执法的依据,增强了行政相对人对公平和公正的感知度。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尊重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尊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争议的依法化解。

此外,苏州局还借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之机,强化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该局通过组织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协助准备应诉和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着力开展法治教育,将此次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拓展为全局邮政行政执法的法治教育课堂。庭审结束后及时总结,针对此次应诉中发生争议的焦点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梳理风险,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降低败诉风险,不断提高机关全体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直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给新时期邮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强化了全体人员的依法行政理念,助推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的完善。”王乐勤表示,下一步,该局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厘清执法权限、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应诉机制等措施,确保行政行为更规范、更严谨、更细致,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营造公开公正的执法环境。

                                                       (来源:中国邮政快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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