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没保价寄丢了法院判:快递公司照价赔偿

2017-07-07 09:43         浏览数:1620

一部手机寄丢后的赔偿之路

快递公司也有理由

王女士交寄的手机并没有保价,双方在运单背面的契约条款中有明确约定,即:未保价快件,未申报视为快件价值不超过100元。因此只应赔偿100元。同时,公司在快递服务中已尽到法律义务,对“契约条款”进行了提示解说,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她的诉求有理由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客户委托快递公司快递物品,快递公司就应该履行将快递的物品完好快递到目的地的义务,否则就是违反合同,应该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1549元,并退还快递费20元。

闹上法庭法院判决

运单背面“契约条款”关于未保价快件如何赔偿的约定是格式条款,该条款免除了快递公司的责任,加重了王女士的责任,因此应为无效条款。王女士对手机的遗失没有责任,快递公司仍需照价赔偿。同时,因合同目的未达到,快递费20元也应退还。



扫一扫,更精彩